常律师,您好,私募基金中的投资冷静期什么意思?答:投资冷静期是指募集机构与投资者首次签订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应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常卫东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